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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学费 石家庄高级技工学校2013年优惠政策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待遇问题

 

1、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免交学费。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招安比例确定免学费范围。并按国家助学金制度按在校生比例享受助学金。

2、企业在与技工院校毕业生协商确定初次就业工资水平时,对取得高级技工、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可分别按大专和大学本科毕业生待遇水平确定。


3、对技能精湛、业绩突出,岗位需要的高级技能人才,可适当延长退休年龄。在调整养老保险金待遇时,退休的高级技师与高级工程师同等对待。


4、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纳入军队士官招收对象范围。首次授衔确定工资起点标准按照全日制大专、本科毕业生执行。


5、学生毕业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档案派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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