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师专业普通毕业生技能标准
为了进一步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拓宽学生的知识面,保证学生质量,使学生有更好的就业机会,现制定幼教岗位必需的七项技能:讲(讲普通话和讲故事),唱(唱歌表演),弹(弹琴),跳(舞蹈),画(绘画、手工、折纸、剪纸),写(艺术字、粉笔字、钢笔字)和计算机基本操作,要求达到以下标准才能予以毕业并推荐工作。
一、讲(讲普通话和讲故事)
1】普通话:根据幼教岗位的性质,标准不低于二级乙等,争取一级乙等
2】讲故事:表情富于生动形象的独立讲述幼儿故事15个
3】讲课:掌握适合于幼儿接受的授课方式
二、唱(唱歌表演)
1】艺术歌曲:方法正确的演唱8—10首
2】儿童歌曲:能够表演唱15首
三、弹(弹琴)
1】成品曲目:完整熟练的演奏15首
2】弹唱曲目:熟练的边弹边唱10首
四、跳(舞蹈)
1】成人作品:不同风格的舞蹈5—8个
2】儿童舞蹈:考级曲目能熟练掌握10个,表演作品能掌握5个,自编剧目3个
五、 画
1】绘画:不同风格作品15幅(简笔画,)
2】手工:各种造型20种
3】剪纸及折纸:15个
六、写
1】毛笔字:临摹名家字帖20幅
2】粉笔字:能工整、流利的书写
以上标准要在毕业实习前进行考核,并将成绩计入本人档案,如未达标将推迟推荐就业并延缓毕业证的发放。
学校现面向全国招收应届初中生。招生电话:0311-85026735、13393215311(同微信号)QQ:31237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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