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
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有关中等职业学校:
为做好今年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参加今年自主招生的学校必须是列入《2012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的中职学校。招生对象为艺术、体育类单招小学、初中在校生;我省应届未参加中考的初中毕业生、往届初高中毕业生、现役退役士兵、青年农民、农民工、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参加今年中考的初中毕业生,招生学校要到计划所列市招生部门办理提档录取手续,不准列入自主招生。招生学校在接收学生报名时,要严格审查学生的生源地,除在我省务工的外省籍人员及子女外,招收其他外省籍生源须由生源所在地招生部门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根据省教育厅、省卫生厅有关文件精神,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医药卫生类专业不允许招收外省籍学生。
学前教育专业,除省教育厅批准的可招收高中毕业生的学校外,其他学校不能实行自主招生。
招生学校要认真审核报名学生的相关证件,学生的姓名等有关信息必须以本人居民身份证为准,不得随意更改。招生学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学制为二年以下(含二年)的,要指定专人收取学生的高中毕业证书(含同等学历证书)原件,以备录取时审核。
二、工作要求
各招生学校要认真按照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关于统一使用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冀教考中[2012]5号)和《关于统一使用2012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数据检查系统的通知》(见附件)要求,打印“2012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报名信息核对表”。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将审验各学校上报的自主招生报名信息核对表、高中毕业证原件,审验合格后,打印新生录取名册,办理录取手续。
录取时,要求招生学校携带自主招生报名信息数据库、报名信息核对表、高中毕业证原件、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和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要按照自主招生报名信息核对表上新生顺序排列好,方便审查。
三、录取时间、地点
录取工作定于10月10日至17日进行,具体日程安排见附件。
录取地点: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十二楼大会议室。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231号,联系电话:0311—66007132、66007133。
录取期间各招生学校食宿自理。
附件:1. 关于统一使用2012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数据检查系统的通知
2. 2012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表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
附件:1
关于统一使用2012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
自主招生数据检查系统的通知
为提高我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规范化、信息化管理水平,今年继续对各学校自主招生新生数据的规范性、有效性进行检查。现将使用自主招生数据检查系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使用要求
自主招生数据检查系统主要功能是对各学校上报数据进行检查,所报数据必须符合“2012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信息标准”要求,所报专业、学制等信息须与河北省招生委员会下发的《2012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来源计划》一致。
录取时,省教育考试院首先检查各学校上报的所有新生信息,为减少各学校在录取现场的数据修改量,各学校在上报自主招生新生数据前必须使用本系统进行检查。首先输入或选择学校名称,然后选择拟检查的数据(由“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信息管理系统”采集的数据信息)进行检查。如数据不符合要求,系统会自动对错误信息进行提示,各学校要根据错误提示对数据进行修改,再次检查无误后方可打印自主招生报名信息核对表。
二、程序下载
学校登陆河北省教育考试院ftp服务器下载 “2012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数据检查系统”。服务器地址:ftp://ftp.hebeea.edu.cn/ ,账号为zzc02密码为zzc02。下载“2011自主招生数据检查.rar”文件成功后,解压到本地运行“自主招生数据检查.exe”文件即可。
附件:2
2012年河北省中等职业学校自主招生
录取工作日程安排表
时 间
学 校
备注
10月10日
驻地邯郸、邢台两市的有关学校
10月11日
驻地衡水、沧州两市的有关学校,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河北广播电视中专学校、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
10月12日
驻地石家庄市的其他省属学校
10月15日
石家庄市属学校
10月16日
驻地张家口、承德、廊坊、唐山、秦皇岛五市的有关学校
10月17日
驻地保定市的有关学校,外省市属学校
注:各学校可提前一天报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如期与会,可在日程安排期间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