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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中职招生:学校不得强制分流学生、扣押录取通知

2017-7-22 16:46:54中职教育网

针对中职学校招生可能存在违规行为,河北省招生委员会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中职招生秩序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学校严格执行“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收取费用”等纪律要求,学校不得强制分流学生,不得扣押学生录取通知书。


  按照要求,各学校未经批准不得超计划招生或擅自降分违规招收学生,否则不予办理录取备案,不予建立学籍;应严格在限定条件、规定范围内招生,禁止招收未接受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入学;严禁学校为违规招收的学生作建档承诺;不得接收已被其他学校按规定程序录取的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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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可能的违规招生行为,河北省要求中职学校招生坚持“六个严禁”:严禁与不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资质的学校或机构、个人联合招生;严禁中职学校作虚假宣传抢拉生源和以各种形式进行有偿招生;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封锁中职学校招生信息;严禁生源学校或教师买卖生源,向中职学校索要、收取任何名义的费用或实物;严禁委托任何非法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严禁普通高中挂靠中职学籍招生。


  河北省招生委员会要求,各学校充分尊重初中毕业生的志愿选择,不得强制分流学生;不得干涉学生选择、填报志愿,各学校应把学生准考证、成绩通知单、志愿卡发放给学生本人,由学生根据考试分数结合学校招生情况进行志愿填报;不得扣押学生录取通知书。加强数据管理,确保招生信息安全,录取数据和考生个人信息不得向外泄漏,严格把控录取系统和网络安全,防止信息丢失和被篡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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