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衡水电气化学校大门(资料图)
我们四个人,工作年限最长的都八年了,还指望有一天能成为在编教师。谁知道学校突然终止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费一分钱也没给缴。”8日,衡水教师张先生等四人无奈地说。
没犯啥错突然被辞退
张先生说,从2006年8月起,他到衡水电气化学校当专职班主任。今年4月底,学校通知他和其他三名老师把工作交接一下,“五一”后不用来上班了。
“当时我们一下子就懵了,过了好半天才明白,学校这是把我们给辞退了。”张先生等四人介绍,他们中间一人已经工作了八年,两人六年,一人三年。
工作了八年的韩先生说,他们四个人都是从事专职班主任的工作,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在八小时以上,一直兢兢业业,从没犯过啥错误,并且都和学校签订了劳动合同,怎么也想不通为啥突然就被辞了。
韩先生说,他查阅《劳动合同法》之后才恍然大悟。合同法上说,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就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了。“我还差两年就满十年了,学校现在突然辞退我,可能就是为了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他气愤地说。
在他们出示的与校方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关于“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一项里写着:“校方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受聘者)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的工资。”
社保费一分没给缴
张先生等四人说,学校正式在编员工有上百人,像他们这样的招聘人员与正式员工待遇相差很大。正式员工中不少人年龄偏大,已快退休。校方曾多次暗示招聘人员,好好干就有转正的机会。为此,他们对前景都很乐观。在工作期间,他们已经发觉了校方没有为他们缴纳社会保险费,但为了个人前途,就没向校方提出意见。
在他们的劳动合同中,关于保险福利待遇写着“甲乙双方按国家和衡水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被学校单方辞退后,他们几次去问校方为啥不提前30天通知他们。校方没有说明,只是给他们每人补了一个月的工资,并拒绝补齐社会保险费。
校方称无法补缴
当着记者的面,张先生等人拨通了校方相关负责人的电话。对于张先生等补缴社会保险的要求,这名负责人说,学校现在没法给他们补缴,然后便挂断了电话。
律师:校方有违法之嫌
对此,我市一名律师说,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和个人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并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用人单位拒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做法,显然违背法律法规。《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另外,单位和员工都有双向选择和终止合同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单位有权终止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计算,最高年限不超过12年。因此,衡水电气化学校应当支付四名被辞退教师相应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