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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2012中考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程序

2013-2-3 11:07:09中职教育网


(四)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程序
1、普通高中录取分三个批次进行,同一批次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先录取公助生,后录取择校生。
2、提前批学校录取。市直学校面向外县(区)招生录取,根据各县(区)分配计划和考生报名情况,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完成招生计划为止。特色学校面向全市招生录取,从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录取,完成招生计划为止。
3、第一批学校录取。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的录取,先划定基准录取分数线(基准录取分数线按招生计划在有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要求的全部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截取),基准录取分数线下降50分为录取最低控制线。在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线内,按各初中学校分配名额和考生成绩在有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初中学校在最低控制线内上线考生人数不足公助生名额数,其剩余指标统一调剂使用(包括各县区录取户籍在本县(区),但在我市其他县(区)借考的考生)。统一调剂指标用于省级示范性高中所在县(区)内的各初中学校,从有志愿且综合素质符合要求的未被录取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省级示范性高中择校生的录取,在公助生录取后进行,按照有志愿、综合素质评价等第符合要求的考生,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4、第二批学校录取。在提前批、第一批学校录取结束后,由各县招生部门组织第二批录取。
5、新生学籍注册。各县(区)各学校要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计划,将录取新生的信息按照河北省新的学籍注册管理办法进行注册,统一授予学籍,实行网上管理。各学校计划外自行录取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承德市2012中考普通高中录取工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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