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正定中学
2016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几项工作的通知》(冀教基〔2016〕13号)和石家庄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开展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河北正定中学2016年自主招生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自主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
(一)招生计划人数:100人。
(二)招生范围:除新华区、桥西区、长安区、裕华区、高新区之外各县(市)、区的优秀初三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条件
(一)应届初中毕业学生且基础性发展素质评价有三个A等;
(二)学业成绩在年级名列前茅;
(三)学生在初中三年的综合素质表现优秀;
(四)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三、招生程序
(一)报名材料
学生需要提交的材料:
1.户口簿及学生本人户籍材料复印件一份;
2.初中阶段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材料及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主要包括:
(1)学生获得的各级各类综合或单项比赛成果及荣誉;
(2)校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各级各类学生社团负责人、学生活动的策划设计者及组织者的证明材料;
(3)其它能突出体现学生综合素质的标志性成果及荣誉。
3.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三张;
(二)报名方式
6月23—24日考生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net.cn/)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报名。
(三)参加自主招生测试、面试资格确认
正定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参加测试、面试。
(四)测评
1.综合素质评定
正定中学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供的初中阶段的标志性成果进行综合素质评定,分为A、B、C、D四个等级。
2.测试
科目:数学(60分钟,满分120分)、英语(60分钟,满分120分)。
要求:命题突出能力立意,注重考查学生运用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收集与处理信息的能力。
3.面试
学生参与答辩或辩论,考查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辩证思维能力、创新和实践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考查学生情感、态度及价值观方面的素养。面试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