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录取
1.拟录取条件
(1)数学、英语单科成绩都在60分(含60分)以上,按总成绩排名取前100名。
(2)以上情况若不足100名,则以剩余学生总成绩排名,补足100名。
(3)若第100名总分相等时,则按数学分数排序,若数学分数相同,则按英语分数排序。
2.正式录取条件
(1)被河北正定中学拟录取。
(2)中考成绩580分及以上(不含优惠加分)。
3.说明
(1)被河北正定中学自主招生正式录取的考生,在接到自主招生正式录取通知书后2日内,到河北正定中学办理入学手续,不再填报中考志愿。
(2)未被河北正定中学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市考试院组织的高中招生志愿填报,报考河北正定中学及河北正中实验中学。
(六)公示
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学校对拟录取学生将通过正定中学网站、校内张贴名单两种形式公布,时间为三天。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者,可在公示期内,向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意见。学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接到书面意见后三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
四、日程安排
6月1日至6月20日之间公布自主招生方案。
6月23—24日两天,网上报名。
6月27日上午9:00—11:00自主招生笔试(测试科目:数学、英语)。
6.27下午1:30开始,进行面试,并签署自主招生志愿书。
6月29上午公示拟录取名单。
中考成绩公布后公布正式录取名单、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五、保障机制
(一)组织保障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学校有关处室负责人和专家教师组成,并邀请纪检部门和家长委员会代表等参加监督检查组,全程监督。招生工作集体研究,分工负责,重大问题集体研究决定。
(二)制度保障
建立公示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监督制度和保密制度,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招生条件明确,工作程序规范,实施办法公开,录取结果公示。
(三)监督机制
自主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学校及时受理学生、家长及初中学校的举报,确保招生工作万无一失。所有参与招生工作的人员须签定诚信协议书。
(四)咨询服务
咨询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50-5:30(周一至周五)
咨询电话:88022837
本方案由河北正定中学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