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邯郸市“3+4”中职与本科分段培养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招生办、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文件要求,今年我省将继续开展“3+4”中职与普通本科分段培养(以下简称“3+4”本科)招生工作,招生计划分列到各市。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学校
今年我省将河北农业大学、河北师范大学、河北工程大学、河北体育学院4所本科高校作为试点本科承办学校。张家口市职教中心、承德工业学校、石家庄市职教中心、石家庄工程技术学校、邢台市农业学校、阜平县职教中心6所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作为试点中职承办学校。
二、录取控制分数线
1、"3+4"本科(不含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的确定原则为不低于我市中考总分(含优惠分)的75%。
考生总分由统考科目成绩加优惠分构成。统考科目成绩满分630分,由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和体育成绩构成,其他成绩不计入录取总分。我市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72分。
2、"3+4"本科休闲体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83分(参照高考体育类划线规则472*60%),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合格。
三、填报志愿
“3+4”本科单列志愿批次位于提前批次填报,每名考生只允许填报一所学校和该校对应的一个或二个专业志愿。
四、集中录取
“3+4”本科实行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各市考试院提前录取。我市“3+4”录取将于7月8日进行。市考试院将根据我市招生计划,依据考生志愿,在我市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按照中考总分由高到低、计划数与投档数为1:1的原则,分别向各招生学校投档并办理录取手续。最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办理录取备案手续。市考试院将把“3+4”本科录取的学生名单发市教育局基教处和各县(市、区)招办。凡被“3+4”本科录取的考生,将不再进行下批次录取。
五、相关要求
1、各县(市)区招办、市直有关学校要认真将“3+4”本科的录取政策及志愿填报要求宣传到每名考生,正确指导考生填报志愿。
2、第三批次的五年制、“3+2”高职、中职和第四、五批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政策与往年相同。
邯郸市教育考试院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