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在户籍所在县市区初中学校就读并取得正式初中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在外地借读但具有本县市区正式户口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往届初中毕业生均可报名参加中考。符合政策(衡教基〔2013〕12号)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务工子女)。上述考生均在就读学校报名,其学籍由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2.本县市区户口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具体报考条件是:
1.应届初中毕业生可报考面向所在县区招生的各类高中段学校。
2.往届初中毕业生只可以报考中等职业学校。非毕业年级的在校学生及各类高中段学校在籍学生不允许报名。